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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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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息投資拉高坪─ 營造大坪頂適居環境 提升地區不動產附加價值─
減息投資拉高坪─ 營造大坪頂適居環境 提升地區不動產附加價值─
跨越高雄市縣的大坪頂特定區計畫於民國68年6月30日公告實施,面積廣達2214公頃,位屬高雄市轄區範圍者約628公頃;目前已開發區域範圍約290 公頃,包括高坪特定區246公頃,一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區約26公頃,以及五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區約18公頃。

減息投資拉高坪─ 營造大坪頂適居環境 提升地區不動產附加價值─

  跨越高雄市縣的大坪頂特定區計畫於民國68年6月30日公告實施,面積廣達2214公頃,位屬高雄市轄區範圍者約628公頃;目前已開發區域範圍約290 公頃,包括高坪特定區246公頃,一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區約26公頃,以及五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區約18公頃。其餘土地除141.74公頃尚待規劃開發外,其他土地或因位處陡坡、石灰石礦區、水庫,或受軍事禁建、飛航管制等多項自然及人為因素限制,而無法開發。

  一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工程及五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工程陸續於民國93年1月及93年6月完工,開發費用由高雄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支應,免除了償還利息的財務成本,這兩期開發計畫總支出經費共約23億2104萬元,取得73筆可標售土地約10.4公頃,目前已出售13筆標售地,回收了約4億4133萬元開發成本。而高坪特定區開發計畫分為2期進行,民國78年起市府工務局(新市區開發籌備處)以銀行借款編列特別預算方式辦理開發,民國85年則移由地政處接辦,續以銀行借款、高雄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墊支及公務預算等方式籌措開發經費,總支出經費共約70億6604萬元,取得113筆可標售地土地共 24.2公頃,已售出41筆標售地,回收了9億8701萬元開發成本,用以償還銀行借款本息,目前借款金額已減為38億6676萬元。綜上,大坪頂特定區已開發地區待回收開發成本總計約為57.5億元。未來在開發策略上必須改弦更張,開發才有生機。

  大坪頂地區為一山坡地,位於本市南陲,長期缺乏大型公共建設,加以近鄰地區尚存多數已開發建地(如中安路紅毛港遷村區段徵收區用地等),投資人大多保持觀望態度,導致多年來開發區土地標售去化率成績未盡理想,背負了沉重的利息壓力,地政處雖深以為苦,但仍積極面對,力求突破,透過相關局處的合作與協助,針對大坪頂地區擬訂並執行了多項治標與治本對策。

在治標方面:
一、 減少利息支出:經市府財政局協助運用「債務基金協助短期借款」,執行「舉新還舊」、「借低還高」的策略,降低高坪特定區的貸款利息壓力,目前每月利息由97年的733萬元大幅降為303萬元,換言之,每年撙節公帑5160萬元,成效可謂相當顯著。
二、增進公共投資:市府為能澈底解決大坪頂整體發展癥結,已經挹注大量資源,積極開闢區內外公共設施用地,改善當地居住環境,提高土地附加價值,以增加建築投資誘因,並逐步改變小港的工業區刻板印象,日後隨著景氣的好轉,伺機標售。目前市府推動的建設,包括五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區內外,計投入8900萬元開闢2.1公頃的孔宅綠園及撥款協助養工處遷移「公5」墳墓,化墓區為生氣盎然的斜坡綠地;在一號道路毗鄰地區區段徵收區內投資7719萬元,由工務局開闢公10、公7、綠地、兒童遊戲場等公共設施用地;在高坪特定區,工務局更投入2億元開闢約23.74公頃的熱帶植物園,未來更將串聯區公6、公7用地與鳳山水庫,型塑成廣達114公頃的自然生態區,完成後,高坪特定區將脫胎換骨,為工廠林立的小港區,注入一片清新優質的休憩綠野空間,遠景可期。 

在治本方面:
  對於尚未開發土地之的區域,市長陳菊特別指示,記取過去耗費大量公帑的土地開發經驗,將以嶄新策略性的思維辦理開發─一次開發改採分期分區開發,全區以區段徵收方式改採撥用、徵收、區段徵收等多元方式開發,即基於公地公用原則,採多元階段性方式開發—也就是先由市府都發局進行通盤檢討,揀選公有土地較為集中區域,將公有土地變更為公園或公共設施用地,由工務局優先辦理開闢,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而私有土地則變為建築用地,再由地政處以區段徵收等方式開發,如此一來,開發區內的建築用地,有了大型公園等公共設施的加持,土地的附加價值將會吸引諸多投資人的目光,未來的土地開發區的開發成本,將可望在短期內回收,進而減少利息支出,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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